项目概况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云桌面TCI云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通过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F-2024-1049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云桌面TCI云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1.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 元 ) | 最高限价 ( 元 )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云桌面TCI云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询价文件 | 115000.00 | 115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函》。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函》。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函》。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函》。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函》。(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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