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工程学院文科实训中心搬迁与新建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nsggzyjy.henan.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28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686 | ||||||||||
2、项目名称:河南工程学院文科实训中心搬迁与新建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5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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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云终端、显示器、云桌面服务器、云桌面软件、汇聚交换机、接入交换机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交货期:合同签订且生效30日历天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5.5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且生效至质保期满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完整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企业任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注: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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