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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云桌面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2-06-2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云桌面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采购单位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行政区域南关区公告时间2022年06月21日 14:5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6月21日至2022年06月2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148.3832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祖迪菲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532410
采购单位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梅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丁海洋 0431-81712110
代理机构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中心六楼A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祖迪菲 0431-84532410

项目概况

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云桌面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H2022-11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云桌面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8.383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受采购人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云桌面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ZCH2022-11;

2.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云桌面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

云桌面设备及软件一批,包括云桌面服务器、云桌面计算平台授权、办公云终端等。具体配备明细及规格、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

4.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6.项目预算:

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叁仟捌佰叁拾贰元整(¥1,483,832.00),本项目不接受超出预算的报价,包括每项货物的预算单价。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二、响应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标的的经营供货及相关服务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5.供应商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6.供应商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其中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1供应商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参保人员);

6.3供应商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4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税务凭证或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5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单位参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6.7供应商近三年(2019~2021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8日(节假日除外;11:30—13:00午休除外)9:00-16:30(北京时间)。

3.审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六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现场审查的投标人经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审批通过后,自行到本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谈判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安排及要求

1.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1日13:30(北京时间)。

2.谈判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3.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谈判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丁海洋联系电话:0431-81712110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六楼A区

联系人:祖迪菲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邮政编码:130122 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6月21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2.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标的的经营供货及相关服务能力;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5.供应商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6.供应商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其中复印件须加盖公章)6.1供应商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参保人员);6.3供应商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6.4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税务凭证或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6.5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单位参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6.7供应商近三年(2019~2021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1日 至2022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梅街

联系方式:丁海洋 0431-81712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中心六楼A区

联系方式:祖迪菲 0431-845324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祖迪菲

电 话:  0431-8453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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